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1 1/1717证券代码: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年第一一季度报告季度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重要内容内容提示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本公司负责人张长岩、主管会计
2、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 否一、一、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营业收入69,58587,64788,162(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4915,88414,564(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0516,46016,460(2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3828,55327,708(25.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1
3、0.7990.733(18.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10.7990.733(1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03.803.54减少 0.74 个百分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2 2/1717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总资产672,307658,068668,02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33,114426,866419,5593.2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本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完成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 100%股权的交
4、易,详见本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1 月 25 日及 2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自此,杭锦能源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报告比较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25 年第一季度,杭锦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1,025 百万元(2024 年同期:1,033 百万元)、净利润-82 百万元(2024 年同期:-1,319 百万元)。杭锦能源所属雁南矿、扎泥河露天矿、煤电一体化项目(敏东一矿及鄂温克电厂)生产经营稳定,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煤炭销售量324万吨(2024年同期:211
5、 万吨)、售电量 103 万千瓦时(2024 年同期:101 万千瓦时)。杭锦能源在建煤矿塔然高勒井田(设计产能 1,000 万吨/年)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金额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6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4同
6、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7减:所得税影响额8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8合计24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3 3/1717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三)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单位:百万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