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 建元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股东:2024 年,本人作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新林先生:副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日本成蹊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金光集团 APP 中国总部、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海利润基金管理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
3、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2/7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二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年度年度履职概况履职概况(一)(一)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申请业
4、务资质、组织架构优化方案、修订公司制度等重要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查阅会议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会上详细听取议题汇报,深入讨论沟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5、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新林 9 9 3 0 0 否 2(二)(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 3/7 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在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开展工作。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 次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
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姓名 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徐新林 2 2 1 1 7 7 3 3 3 3 报告期内,作为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查,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运作。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拟补选的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等进行了审查。作为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