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声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志国先生(届满已离任)、独立董事郭峻峰先生(届满已离任)和董事徐小荣先生三名成员组成,
2、其中主任委员由许志国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上述两位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惜丽、李军、徐小荣。二、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情况如下:2024 年 4 月
3、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14 项议案。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2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三、三、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
5、况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一)(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二)(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
6、的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能够结合自身管理需求,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环节,在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能较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资料,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存在重大问题,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三)(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