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2、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14 号文同意注册。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7.78%。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本次发行价格 11.68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华泰兴福电子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3、称“兴福电子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770.5479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7.71%,获配金额89,999,994.72 元。兴福电子家园 1 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创新”)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4.00%,获配金额 46,720,000.00元。天风创新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发行前每股收益 0.40
4、元(按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 0.29 元(按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盈率 40.46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1.53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45 元(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 7.63 元(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16,800.00 万元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构成如下:1、保荐承销费用:
6、8,207.55 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用:614.62万元;3、律师费用:245.28 万元;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2.07 万元;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6.04 万元 注:(1)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3)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发行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