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Top Education Group Ltd(本公司)(於澳洲新南威爾士州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並 不 完 整,亦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閣 下 閱 覽 本 文件,即表示閣下知悉、
2、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投資決定;(b)在 聯 交 所 網 站 登 載 本 文 件 或 其 補 充、修 訂 或 更 換 附 頁,並 不 會 引 致 本 公 司、其 保 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根據 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 作出更新或修訂;(e)
3、本文件並非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他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包銷商概無透過刊發本文件而於任何司法權區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提呈要約購買任何證券;(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並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
4、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且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準投資者務請僅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派發。重要提示:閣下對本文件任何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TOP EDUCATION GROUP LTD(於澳洲新南威爾士州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項下的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調整)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調整及視乎編
5、纂行使與否而定)最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另加1%經紀編纂、0.0027%證監會編纂及0.005%聯交所編纂(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多繳股款可予編纂)面值:不適用股份代號:.獨家保薦人、編纂、編纂及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的文本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可供香港公眾備查的文件 一節所指明的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由香港公司註冊
6、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編纂預期將由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本公司於編纂以協議形式釐定。預期編纂為編纂或前後,除另有公佈外,惟無論如何不遲於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除另有公佈外,編纂將不高於編纂港元,且現時預期將不低於編纂港元。申請認購編纂的編纂於申請時須就每股編纂支付最高編纂編纂港元,連同1%經紀編纂、0.0027%證監會編纂及0.005%聯交所編纂。倘最終決定之編纂低於編纂港元,多繳款項可予編纂。倘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本公司因任何理由未能於編纂或之前協定編纂,除非另有公佈,否則編纂將不會進行並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