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 年,日本政府为应对老龄化程度加深、独居老人数量增加等情况,主导推出了“一体化社区照护体系(Integrated Community Care System, ICSS)”,其目标是在 2025 年前实现对疾病预防、疾病医疗以及长期护理等资源的整合,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晚年居住安排、社会关怀以及日常生活支持。 ICSS 模式的落实需要多方机构和供应商共同配合,目前项目仍在推进过程中。多元主体参与的小规模养老社区,满足老年人口多种需求建立系统健全的政策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日本于 1987 年颁布社会福利士及看护福利士法,并完善资格证书制度; 2018 年颁布为了确保护理从业者等人才
2、储备而改善护理从业者待遇的法律,促进护理人才薪酬待遇的提升,鼓励更多人从事养老行业。激励多元主体参与社区老年照护,提高照护服务水平。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如福利协会、社会福利商社等参与照护服务,介护保险提供资金支持使养老服务企业参与进来,同时鼓励社区中的大学生和志愿者等群体参与到老人生活援助中。“小而美”模式,规模虽小但功能健全。日本的养老社区一般以社区为载体,养老社区的占地面积一般约为 30-600 平方米,床位只有 20-30 张,服务人数限制在 30 人以内,但服务齐全,如日间照护、上门服务等服务完全可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对于我国而言,目前我国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但仍未健全与养老体制相配套的全方位的法律规定,亟需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国民的养老金权益和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定位,借鉴日本养老社区发展经验,不断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完善长期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同时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激励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养老格局。保险+养老社区巨有天然优势资产端:保险资金的长周期特征与养老产业所需的稳定性匹配养老社区的核心在“后续运营和持续照护服务”,其主要盈利来自于长期租金收入和资产升值,现金回流速度慢,在开发和运营阶段均需要有稳定、长周期、低成本、大规模的资金做支持。保险资金规模大、回报要求低、周期长,适合投资养老社区。保险公司大量长期资金需要寻找具备稳定回报的投资方向,养老地产经营稳定,周期波动小,更多的与人口结构变化程度有关,可预期性强,现金流稳定。同时养老保险产品与养老地产的客户区高度一致,利于养老地产的灵活经营,同时也利于寿险产品的销售。目前我国已有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了 47 个养老社区项目,床位数超过 8.4万个。同时,保险资金通过直接股权和间接股权投向产业方向为养老及养老产业上下游医疗、健康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340 多亿元,各大险企争相入局养老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