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民生銀行中國民生銀行 20192019 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20202020 年年 3 3 月月 目錄目錄 一、關於本報告.1 二、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針.2(一)環境、社會及管治核心理念.2(二)環境、社會及管治體系.2(三)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3(四)利益相關方溝通及實質性分析.4 三、客戶服務.5(一)客戶權益保障.6(二)提升服務質量.7(三)防範安全風險.7(四)客戶投訴與反饋.8(五)信息安全保護.10 四、合規運營.11(一)內控合規管理.11(二)推進廉潔建設.11(三)防範洗錢風險.12(四)公司品牌管理.13(五)知識產權維護.13 五、
2、員工關懷.14(一)員工權益保護.14(二)員工成長與培訓.18(三)員工安全與健康.20(四)員工滿意度.22(五)幫扶困難員工.22 六、社區投資.23 (一)履行扶貧責任.23(二)推進公益創新.23(三)支持鄉村振興.24(四)助力文化公益.24 七、供應商管理.25 八、環境責任.26(一)支持綠色信貸.27(二)嚴控“兩高一剩”.28(三)綠色運營.28 九、環境類績效表現.30 十、附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內容索引.33 1 一、一、關於本報告關於本報告 報告簡介報告簡介 本報告旨在披露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報告簡稱為“民生銀行”“本公司”或“我們”)(股份代號 019
3、88)在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方面的管理及表現,以促進各利益相關方與本公司進行充分的溝通與瞭解。本報告應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企業管治報告”章節、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一併閱讀,以幫助讀者更全面地瞭解我們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努力和成果。涵蓋期間涵蓋期間 如無特別注明,本報告涵蓋期限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報告範圍報告範圍 除另有說明外,本報告的披露範圍包含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及轄內機構,報告涉及數據的覆蓋範圍與計算方法已於報告中進行標注。編制依據編制依據 本報告內容遵循香港聯合
4、交易所有限公司發佈的證券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報告指引”),編制內容索引載於本報告附錄。本報告已遵守ESG 報告指引載列的“不遵守就解釋”條文。確認及批准確認及批准 本報告於 2020 年 3 月 30 日獲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審議通過。2 二、二、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針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針 (一)(一)環境、社會及管治核心理念環境、社會及管治核心理念 我們積極承擔環境、社會及管治責任,將 ESG 理念融入企業文化和業務運營管理中。本公司通過牢固樹立“民生服務社會大眾、實踐情系民生事業、大眾情系民生銀行”的責任意識,堅持“為民而生、與民共生”的企業使命,“長青銀行、百
5、年民生”的企業願景,“誠實守信、互利共贏、以人為本、追求卓越”的核心價值觀,積極推動企業發展、社會進步和生態改善的融合共生,以保障股東利益、提升企業價值、推動企業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二)環境、社會及管治體系環境、社會及管治體系 本公司致力於建立高水平的 ESG 治理體系,通過“三會一層”的組織架構有效落實企業 ESG 的管理工作,其中股東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為決策核心,監事會為監督核心,高級管理層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三會一層”負責監督和審閱公司 ESG 表現,公司總部相關部門組成 ESG 工作組,在各自工作領域負責 ESG 具體工作開展。各級分支機搆在 ESG 工作組的指導
6、下,開展當地的 ESG 工作,確保本公司各項業務涉及的 ESG 風險得到妥善管理,並使公司ESG 責任得到切實履行。為提升董事會 ESG 治理能力,完善公司 ESG 治理架構,2019 年民生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更名與修訂委員會工作細則部分條款兩項議案,民生銀行董事會正式設立“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在委員會工作細則中增加了普惠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內容,並將審議經濟、環境和社會公益事業等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納入董事會工作職責,將 ESG 治理上升到公司戰略層面。董事會通過定期聽取彙報和審閱報告,研究和討論 ESG 事宜,指導和監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