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YAT SING HOLDINGS LIMITED日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
2、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投資者提供有關本公司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行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份轉載;(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 上市規則 作出更新或修改;(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
3、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通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提及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 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派發本文件或發佈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相關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
4、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若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行期內向公眾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倘閣下對本編纂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YAT SING HOLDINGS LIMITED日成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項下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公開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最高編纂:不 高於每股編纂港元另加經紀費1%
5、、證監會交易徵費0.0027%及聯交所交易費0.005%(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並可退還多繳股款)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編纂保薦人天財資本亞洲有限公司賬簿管理人及牽頭經辦人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編纂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編纂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編纂連同本編纂 附錄五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文件 一節所述的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
6、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編纂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編纂將由本公司與牽頭經辦人(為其本身以及代表賬簿管理人及包銷商)於定價日或本公司與牽頭經辦人(為其本身以及代表賬簿管理人及包銷商)可能協定的其他較遲日期(惟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協議釐定。除另有公佈外,編纂將不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並預期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牽頭經辦人(為其本身以及代表賬簿管理人及包銷商)可在取得本公司同意下,於遞交編纂申請最後期限當日上午或之前任何時間,將指示性編纂範圍及或編纂數目調低至本編纂所述的水平之下。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於調低指示性編纂範圍及或編纂數目後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且無論如何不遲於遞交編纂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