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说明 本报告由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能源”或“公司”)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初步阐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观,以2010年度为重点,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信息。本报告旨在加强公司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
2、流,进一步促进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发布周期与报告覆盖范围 二、发布周期与报告覆盖范围 本报告是公司自 2009 年起连续第三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周期一年。本报告信息时间范围涉及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信息覆盖范围涉及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发电公司”)。1 三、公司基本概况 三、公司基本概况 通宝能源是山西省首批重点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于 1992 年 9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是我国资本市场首家以现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1996 年 12
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公司经历了股权变更、资产重组、股权分置、市场再融资等各种资本运作,成长为主营业务明确、公司治理优良、稳健运行的、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上证公司治理指数和上证 380 指数样本股公司。公司始终坚持“以发展求壮大、以规范促发展”两大主题,以电为基,向上下游产业延伸,使公司成为“综合能源公司”。多年来,公司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努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和管理创新水平,保持了公司规范稳健的发展。十几年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截止 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达 8.73 亿股,为上市初的 9
4、.8 倍;总资产达 24.19亿元,为上市初的 7.2 倍;所有者权益达 16.83 亿元,为上市初的 8 倍。目前公司股份已实现全流通。公司持有阳光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阳光发电公司是装机容量为120 万千瓦的大型火力发电企业,是山西省百万千瓦级大型火力发电厂,是山西电网的主力电厂。阳光发电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规范管理,安全高效运营,先后荣获“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山西省“环境友好型企业”、首届“山西环保减排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2010 年
5、,荣获“山西省功勋企业”、山西省“省级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2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成立于 1990 年 7 月,为山西省政府全资设立的电力产业集团,是山西省政府授权的省级电力资产出资者代表。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已成为全国地方电力行业为数不多的,同时占有发电和配电两端市场、控股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集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于一体的实力雄厚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为推进山西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致力于传统能源新型化和新兴能源规模化,投资方向逐步由单一电力产业向综合能源产业转变,初步形成了以电力和燃
6、气为核心、以金融和投资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为实现相关多元化跨越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在推进科学发展、满足区域综合能源供应、实现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构建诚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坚持践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等社会责任的重要维度和领域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公司社会责任观 四、公司社会责任观 公司是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唯一控股的上市公司,始终秉承“专注能源产业,倡导清洁发展,追求永续经营”的理念,以“奉献绿色能源、服务山西发展”为使命,以“崇尚品质、快乐工作”的企业文化理念为基础,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