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Eagle(XiAn)Aviation Engineering Co.,Ltd.(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锦城三路 66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上会上会稿)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号卓著中心 10 层层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
2、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投资风险创业板投资风险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说明书(上会上会稿)不具有据
3、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
4、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5、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本次发行概况发行概况(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5,109.259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四)每股发行价格【】元(五)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六)拟
6、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0,437.0370 万股(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 目目 录录.3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7 第二节第二节 概概 览览.12 一、重大事项提示.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4 三、本次发行情况.1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5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19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