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QIAN UNITECH CORP.,LTD.(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8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公开
2、发行股票不超过 4,19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1,896.7572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
3、(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4、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说明书“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重
5、大事项及公司风险。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诺(一)实(一)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及控股股东联拓控股承诺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及控股股东联拓控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本人
6、/本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