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ert INC.(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声明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所涉及的
2、释义同招股说明书释义。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
3、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利柏特投资承诺、控股股东利柏特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4、,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2、实际控制人沈斌强承诺、实际控制人沈斌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5、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
6、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实际控制人沈翾承诺、实际控制人沈翾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