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区红岭中路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层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发行概况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4,356,407 股,本次发行股票总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15.65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第一大股东余姚恒星和第二大股东华科新能的承诺余姚恒星持有公司 42.440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科新能持有公司 32.7547%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75.1956%,超过 50%。余姚恒星和华科新能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如下:“(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3、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3)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
4、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司持股 5%以上重要股东万兆慧谷承诺万兆慧谷持有公司 24.8044%的股份,为公司重要股东,其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如下:“(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公司将按此等要求执行。(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
5、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3、公司第一大股东余姚恒星的股东张良、张敏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余姚恒星的股东张良、张敏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如下:“(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
6、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