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HIJIAZHUANG YILING PHARMACEUTICAL 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 238 号)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1-1-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6,500 万股 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4.5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7 月 19 日
2、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2,5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以岭医药集团控股股东吴以岭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以岭医药集团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叶双、吴相君、李晨光、田书彦、郭双庚、潘泽富、高秀强、高学东、吴瑞、孙长荣等 10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3、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其余 108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
4、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5、书 1-1-4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6,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2,500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以岭医药集团控股股东吴以岭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以岭医药集团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叶双、吴相君、李晨光、田书彦、郭双庚、潘泽富、高秀强、高学东、吴瑞、孙长荣等 10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6、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其余 108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根据公司 2010 年 11 月 9 日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