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Renxin New Material Co.,Ltd.(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创业板投资者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2、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声声 明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3、,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3,623.00 万股,且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安排现有股东进行公开发售。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
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492.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情况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情况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服务机构等作
6、出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二)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二)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的议案,对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