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
2、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本次合计发行股数不超过 5,020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其中本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5,020 万股,公司股东拟发售股份不超过 123 万股,同时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2)公司公开发行前后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王珍海先生,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于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威龙葡萄酒
4、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孙砚田、姜淑华、田元典、丁惟杰、姜常慧、王冰、赵国林、陈青昌、王绍琨、曲本欣、慕翠玲分别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5、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作为监事的自然人股东焦复润、刘延广、詹慧慧分别承诺:(1)自
6、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刘乃若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