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ANMA TECHNOLOGY CO.,LTD.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青云村 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青云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2、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万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3,350 万股(含本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 25%,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400
3、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6 年 6 月 20 日 万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
4、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万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德生及其女儿张珊珊、关联方电气电缆集团承诺:自发
5、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其他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盛涛、张丹凤、杨义谦、翁林炜、胡英明、赵红华、徐亚国、马雅军、白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6、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3、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姜燕军、邵国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