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JIEHUA HOLDINGS CO.,LTD.浙江海宁市马桥镇(湖塘)金鸡路浙江海宁市马桥镇(湖塘)金鸡路 3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号)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67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4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2、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6,67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之“(一)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 年 6 月 10 日 声 明 声 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3、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承诺: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
4、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5、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公司也将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及发行人上市后减持的限售股份。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回购方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回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如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发行人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
6、书 1-1-3 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上述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分红(如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份回购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