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2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Wells Advanced Materials(Shanghai)Co.,Ltd.(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 号第 2 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2、,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1 声明及承诺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
3、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
4、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2,306.67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
5、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股票的数量以证监会或深交所等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并注册的数量为准。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226.67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
6、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三、本公司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