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2 22 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前前 言言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98 号,公司前身为南通农药厂,成立于 1958 年,1998 年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389,简称“江山股份”)。公司主要从事以除草剂、杀虫剂为主的农药产品,以特种化学品、化工中间体、氯碱、新材料为主的化工产品,以及热电联产蒸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家农药生产重点骨干企业、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磷类工作组组长单位、
2、中国农药工业乙草胺协作组以及草甘膦协作组组长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综合利用先进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全国禁化武先进集体、建国 60 周年中国农药工业突出贡献奖、农药行业责任关怀十佳企业、农药行业植保科技服务下乡十佳企业等称号。公司是中国农药行业首批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责任关怀”首批试点企业、中国农药工业首批 HSE合规企业、中国石化行业绿色工厂、江苏省绿色工厂。2022 年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行业环境绩效评价 A 级企业,获评“南通市环保示范企业”称号,环境信用动态评级达到“绿色”级别。公司建有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绿色除草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银牌产品、国家级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江苏省重点名牌产品等称号。2022 年公司蝉联“中国农药出口额三十强”、“农药销售百强企业”。公司在追求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注重保护员工、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 HSE 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2 行信息披露,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本报告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公司 HSE 管
4、理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内容涵盖了公司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客户权益保护、安全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及资源节约、公益事业与社会贡献等六个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第一章第一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是公司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重视对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模式,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积极回报股东,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立了较为完善的“三会一
5、层”治理架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尽其职、独立运作,既相互配合,又有效制衡,促进和保障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均享有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通过议案22项,听取报告1项,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及监事改选、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审计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一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通过议案51项,召开专门委员会13次,通过议案39项。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独立有效的对公司董事会以及董事、经理层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3 监督和检查,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财务内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通过议案26项,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