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anbang Technology Corp.(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号4号楼裙房四层南侧号楼裙房四层南侧1-12号房间)号房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号楼信达金融中心)声声 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明:
2、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 1,77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3、格 17.76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 4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07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4 月 9 日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 行 人 声 明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4、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
5、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风险因素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一节的全部内容。一、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群承诺:(1)自公司
6、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王立群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同时承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