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前言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根据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总结公司 2014 年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对公司股东、职工、客户等方面所做的贡献。公司有对客户承担优质服务责任、提供优质产品责任,对员工承担员工发展责任,对环境承担环境保护和节约责任,作为社会法人承担社会责任。本报告为公司第一次向社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报告范围为 2014
2、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二、公司概况 公司前身晶方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系经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苏园经登字【2005】125 号文批准,于 2005 年 6 月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2010 年 6 月,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园管复部委资审【2010】107号文批准,由晶方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2014 年 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4】5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不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2 营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独立运作。严格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制度,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4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作出了有效决议。(二)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治理,规范公司的各项运
4、作。公司已经制定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会议的召开与通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提案、出席会议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手续、议案表决、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三)加强投资者管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 4 份定期报告、32 份临时公告,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公正地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公司认真执
5、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媒体外,还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密切交流,为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与沟通平台。2014 年 4月 4 日,公司利用网络业绩说明会机会,安排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通过网络平台与投资者直接交流,就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直接互动交流,反响良好。(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在保证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坚持
6、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阶段等各方3 面因素,制定中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就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