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BOAMAX TECHNOLOGIES GROUP CO.,LTD.(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新亭路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新亭路10号号)首首首首次次次次公公公公开开开开发发发发行行行行股股股股票票票票招招招招股股股股说说说说明明明明书书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二一年十月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2、本次拟发行股数 1,700万股 每股面值 1元 发行价格 23.00元/股 发行日期 2010年11月22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8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萨摩亚广讯、苏州永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股东泽桥投资、富兰德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朱永福、销售总监陈清龙、财务总监李玉红通过直接
3、持有苏州永福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自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的任何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宝馨科技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宝馨科技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宝馨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4、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年10月26日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I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5、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V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100万股,本次拟发行1,7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股东萨摩亚广讯、苏州永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股东泽桥投资、富兰德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
6、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朱永福、销售总监陈清龙、财务总监李玉红通过直接持有苏州永福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自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的任何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宝馨科技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宝馨科技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宝馨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