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he Foods Industry Co.,Ltd.(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五方路12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声明声明及承诺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2、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3、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和约束措施一、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和约束措施(一)股份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一)股份锁定承诺及约束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柳新荣及发行人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柳新荣及发行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柳新仁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柳新仁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5、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佳禾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5)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6)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如违背上述承诺,其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佳禾食品所有,且其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佳禾食品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佳禾食品或佳禾食品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2、发、发行人行人股
6、东、实际控制人唐正青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实际控制人唐正青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