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代码:688322 公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2-01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1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1.2 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
2、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1.3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4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5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1.6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
3、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1.7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 82,800,000 股特别表决权股份,由黄源浩持有;普通股股份为 277,200,000 股,由黄源浩及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
4、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普通股股份拥有的表决权的 5 倍,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 40,001,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60,000,000 股变更为 400,001,000 股,发行后,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 35.73%股份和 64.84%的表决权。(2)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及普通股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特别表决权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5 票,而普通股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1 票。尽管有前
5、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股东大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股份的除外。(3)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1)不得增发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司股
6、票在上交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股份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可能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股份等措施,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2)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转让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3)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 1:1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股份: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