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 年度)目 录目 录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1(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情况.1(二)破产管理工作区域特点.9(三)个人破产试点推进情况.10(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12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组织建设.13(一)省市两级协会发展情况.13(二)行业党建工作发展情况.14(三)协会内设机构建设情况.14(四)协会日常规章制度规范情况.17第三部分破产管理人业务建设.18(一)继续规范管理人业务操作.18(二)继续探索管理人专业培训模式.18(三)加强管理人行业自律建设.20(四)开展年度评先活动.21第四部分破产管理人服务工作建设.22(一)推动建立破产管
2、理业务公证服务合作机制.22(二)建立共益债投资的合作机制.22(三)加强对破产管理相关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23(四)继续建设破产信息管理系统.24(五)发放首批管理人扶助基金.25第五部分破产管理工作展望.25(一)完成第一届南方破产法论坛的举办.25(二)推动管理人名册更新和扩容.25(三)推动“元生”破产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26(四)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法治化有序退出.26(五)完成若干重大课题的结题.26(六)完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机制.271/27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2022 年,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在全省各级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克服了
3、新冠疫情对管理人工作的不利影响,通过对陷入困境市场主体的清退和甄别拯救,实现了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和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良性循环。虽然全省各级管理人收、结案总量有所下降,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僵尸企业进一步清理,个人破产程序、破产简易程序、预重整程序适用的深入探索,管理人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管理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在全国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建设中继续保持领先的地位。(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情况(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情况1.收结案件数量因新冠疫情影响有一定下降2022 年,除深圳受理的个人破产案件外,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接受全省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 2157 件,办结
4、2248件,数量相比 2021 年分别减少 32.27%、14.26%。这也体现了在抗疫最为吃紧的时候,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困难企业出清的工作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下图为 2022 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的新收及办结概况:2/27在 2022 年全省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下降的情况下,揭阳、梅州两市收案数量却呈大幅上涨趋势,相比 2021 年分别增加了 25 件、13 件,同比分别增长了 1250%、325%;东莞、韶关两市收案相比 2021 年分别增加了 18 件、1件,同比增长了 12.50%、8.33%。深圳市 2022 年除个人破产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数量相较 2021 年减少
5、 114 件,同比下降了14.54%,但从案件新收的绝对数量上看,深圳市为全省之最。非珠三角地区中汕尾和茂名两市收案大幅减少,相比 2021 年分别3/27减少了 57 件、36 件,同比下降了 96.6%、83.72%。总体上,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的新收案件数量均出现下降,珠三角地区的数量仍然是遥遥领先于粤东西北地区。下图为 20212022 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新收相关情况:4/27在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办结数量上,珠三角地区除肇庆、中山两地有所增长外,其余地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因此,整个地区的结案数量亦出现下降的现象。其作为全省破产审判的最重要区域,该现象导致了在粤东西北地区结案
6、均上升的情形下全省结案数量仍呈下降趋势。粤东西北地区破产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结案数量整体上呈现较大幅度增长趋势,虽然这与2021 年的基数较低有一定关系,但也体现出了粤东西北地区管理人克服了疫情的困扰,在审理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取得的良好工作成效。5/27下图为 20212022 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结案相关情况:6/27全省管理人办理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1)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破产案件,总体上仍然以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数量最少。具体为:新接受指定的破产清算案件 1686 件,办结 1666 件,与去年同类的2100 件、1841 件相比,下降趋势较为明显;但其中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