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台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政策+平台”为抓手,吸引集聚、根植培养一批高成长、高潜能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超级个体”,构建平台赋能、要素聚合、服务精准、活力迸发的OPC创新发展生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OPC创业首选地和发展新高地,制定本措施。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导向,在中关村丰台园等重点功能区、河西地区等重点功能组团、北京10号线“青创村”等街镇产业组团、IBI北京国际企业孵化中心等孵化器和其他重点产业功能区范围内工
2、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OPC。第二章 支持方向与内容第三条 支持OPC生态友好型社区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利用自有空间、孵化器建设OPC社区,为OPC提供免费工位,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服务机构建设OPC社区,利用园区自持楼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空间支持。第四条 支持OPC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建设OPC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要素支撑、供需对接等服务,经遴选认定为“丰台园OPC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支持OPC社区运营服务机构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为OPC提供模型、算力、数据、词元等优惠服务,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给予OPC社区运营服务机构每年最高200
3、万元资金补贴。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建设“Skill商店”,鼓励OPC发布和调用各类智能体工具、AIGC生产平台、垂直领域轻量化插件等各类应用技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后台统计使用情况分别给予发布方和调用方每年最高20万元资金补贴。鼓励区内企业向OPC发布产品及服务需求,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给予发布方每年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第五条 鼓励OPC加强研发创新。支持OPC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首次转化的高价值专利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OPC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攻关,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年度资金补贴。支持OPC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赛
4、事,对优质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第六条 完善OPC创业便捷服务。推行OPC注册便利化举措,实施OPC社区地址备案管理、OPC工位注册、住所证明免提交等便利服务;提供自主勾选“OPC+大模型开发”“OPC+智能体开发”“OPC+数字人创作”等经营范围主题套餐。配备“OPC公共服务专员”专岗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服务,设立“OPC服务专窗”实行受理、审核、发照“立等可取”。第七条 引导OPC合规发展。鼓励OPC聚焦财税管理、知识产权、算法备案、数据授权、跨境出海等关键领域提升合规经营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对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合规服务的OPC,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第八条 加强OPC金融
5、供给支持。加速OPC科技成果转化,对符合“拨投联动”条件的,以科研项目方式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加大政府基金对OPC投资支持力度,依托区级产业投资基金矩阵,对拥有硬科技、高潜力的OPC,给予最高500万元政策性股权投资支持。加大对OPC信贷支持,提供最高500万元贷款规模、最长2年的全额利息补贴。第九条 优化OPC人才服务保障。支持优秀OPC人才申报“丰泽计划”,对入选人才分层分类给予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强化OPC人才安居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最长7天免费入住、2个月免费周转、2年最低5折租金优惠。第十条 开展OPC接续培育。对有发展潜力的OPC开展接续培养和持续支持,推动其向高
6、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长,鼓励符合条件的OPC入驻园区特色产业园集聚发展,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各相关委办局共同参与评审工作,丰台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第十二条 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应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