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产业为牵引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桂、人才强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产业为牵引,以平台为纽带,以场景为依托,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广西建设,提出如下措施。一、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实施机制(一)实施产业需求牵引的“七个一”行动。聚焦自治区制造业现代化支柱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围绕一个重点产业,建设一批高峰高原学科专业群,打造一批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一批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转化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发展一批科技型企业,引育一批骨干创新人
2、才,着力提升资源要素配置精准度和实效性,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二、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二)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聚焦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主要方向,支持具备学科基础的重点高校联合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打造一批服务我区重点产业、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流科研成果、跻身国内前列的高峰高原学科专业群,在研究生招生指标、人才项目、教学科研平台和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自治区内各本科高校聚焦
3、区域重点产业,建设2个左右的产教融合专业群。围绕数量规模、结构布局、能力素养适配,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建立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开展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提升学科专业体系对产业发展支撑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加速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变革双向赋能。依托广西人工智能学院、广西人工智能实验室,打造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产业孵化、国际合作”于一体的教科产融合创新基地,实施面向东盟“百千万”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面向东盟的联合实验室,促进跨境产学研合作。支持开发“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
4、打造一批智能助教、助学、助研、助管、助评等智能体,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优化教学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提升教育治理效能。(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四)以高能级创新平台链接人才与产业。聚焦重点产业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开展任务导向的有组织科研,集聚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进自治区实验室、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及更高级别科技创新平台实体化运行,按规定赋予人才招聘、岗位设置、人事管理、经费管理等自主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创新平台兼职,承担科研任务,兼职工作
5、经历和科研成果视同在校(院)工作,计入年度工作量,可作为学校(院所)考核和职称评定依据,兼职教师与科研人员科研考核主要由所在平台组织实施。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强对高能级平台科技成果供给及产业化成效、人才引育及创新贡献度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周期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方面挂钩。(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建设开放合作的高质量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领军企业等在桂设立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支撑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
6、交叉领域发展。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优化治理结构,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所长、总经理)负责制。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奖励评选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同等待遇。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到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工作,兼职期间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薪酬制度,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方面的权利。经原单位批准同意的,可脱岗到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创新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并享有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5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单位按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