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Xiangtan Yongda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Co.,Ltd.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说
2、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数 不超过 6,000.00 万股,且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4,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
3、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彭水平、沈熙、沈波、沈望关于股份限售、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转让公司股份的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明确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并通过
5、公司对前述控制权安排事宜进行公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6、1-2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6、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7、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8、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