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财政局文件绍市农202410号ZJDC65-2024-0008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茶叶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财政局:现将关于加快推动茶叶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8 关于加快推动茶叶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省、市“土特产”全产业链相关部署,助力实施“3+7+X”绍兴“土特产”全产业链体系建设,扎实推动全市茶叶全产业链发展壮大,制定本政策。一、培育茶叶新型经营主体1.支持茶叶企业做大
2、做强。支持茶叶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县级财政可配套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并保留龙头企业称号的,县级财政每次给予监测补助0.5万元。2.支持农创客创业创新。大学生农创客牵头新创办茶事组织,且承包土地50亩以上、期限在3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经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大学生农创客参加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比赛,获得国家级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获得省级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
3、奖)、铜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培育乡村领军人才。每年评选100名左右乡村领军人才,茶叶领域入选者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对于人才创业企业,贷款额200万元内按基准利率两年全额贴息;鼓励各地加大乡村人才扶持力度,给予合理用地保障,积极融入资本市场,会同金融机构对乡村人才进行集中授信、给予贷款贴息、创新“乡村人才综合保障险”,资金由区、县(市)负责兑现。二、推动全产业链项目建设1.鼓励开展招商引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项目招商引资,壮大茶产业发展规模。对实际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投入)的新招引农业产业项目,市级财政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县级财政可给予配套奖
4、励。2.支持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快茶产业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茶叶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3.鼓励打造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对新评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奖励10万元。4.支持仓储冷链设施投资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深化拓展茶叶精深加工。对投资总额400万元以上的茶叶精深加工、茶叶产地仓储冷链等整体建设项目,在通过验收后,市县两级各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其中市级补助单个项目不
5、超过200万元。三、推动茶叶生产“机器换人”1.支持特色农机购置。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茶叶农业经营主体,新购置具有先进性的特色农机(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产品除外),按实际购置额30%补助,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万元。2.支持数字茶园建设。对当年验收通过的市级数字茶园,每个奖励5万元。3.支持创建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5G在茶叶全产业链发展中的运用,支持茶叶企业开展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创建。新认定为省级“未来农场”的茶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的茶叶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四、支持企业提高科技能力1.支持茶叶科技创新。对获
6、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茶叶新产品,每只奖励5万元;茶叶生产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并支付1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合作成果通过验收或鉴定的再奖励1万元。2.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茶叶企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3.引导茶企技术创新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普惠政策,茶叶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茶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