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上 海海 市市 人人 民民 政政 府府 办办 公公 厅厅 文文 件件沪府办规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充分发挥外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出若干措施如下: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推动更多领域开放和项目落地.落实最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
2、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实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推进金融、航运等开放领域项目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扩大经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进一步扩大沿海捎带政策效应.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试.(责任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交通委、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二)支持重点区域率先对外开放.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标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 P T P
3、 P)和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 E P 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扩大全球维修产品范围,试点成熟后积极向国家争取向上海自贸试验区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拓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保税L NG等加注业务规模,研究推进绿色新型燃料加注试点,提升上海港能源加注服务水平.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探索扩大开放措施,加快集聚国际高能级专业服务业主体,编制发布“虹桥开放指数”.(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海关、市交通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临港新片
4、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二、提升引进外资能级(三)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落实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年版),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优惠政策,向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等政策.(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
5、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海关)(四)支持外资总部企业提质增能.落实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 上海市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的若干意见 等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政策,大力吸引外资在沪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事业部总部、贸易型总部等各类总部型机构,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法依规享受资助和奖励.落实总部企业在资金运作与管理、贸易便利、科技创新、商事登记、人才引进、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支持举措,推动总部企业在沪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海关、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出入境管理局、各区政府)(五)推动外资研发中心加快发展.
6、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采购设备按照规定享受免退税优惠政策.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制度配套、机制衔接和流程优化.对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进行专题培训和专项指导.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用于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入境动植物转基因生物和生物材料积极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要求的给予便利化检疫审批.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照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鼓励外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强土地、设备、基础设施等要素保障.推动在沪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