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规范规划制定程序和要求、主要编制内容和成果形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导则。(二)适用范围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适用于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的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地区、自治州、盟、县、旗等可参照编制。(三)规划定位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是全国、省、城市三级住房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时期城市
2、住房发展的总纲,明确城市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分区指引和政策举措等,旨在促进城市住房供需匹配,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城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是住房发展规划在年度内的具体落实,是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引导房地产各类资金配置的重要参考,明确计划年度内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四)规划期限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期限相衔接。城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期限为1年。(五)规划范围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般可分为市域
3、、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在市域范围提出城镇住房发展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对县(市、区)的住房发展提出指引。重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重点任务安排和空间布局指引。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合并或增加规划层次。城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范围为市域。二、制定要求(一)制定程序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确定任务、资料收集和专题研究、规划(计划)编制、征求意见、审批实施。确定任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土地、金融、财税等部门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可委托具备住房研究和城乡规划编制专业能力的单位提供研究支撑。城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和计划编制经费予以保障。
4、资料收集和专题研究。规划(计划)编制单位应通过多种方式收集编制规划(计划)所需的经济社会与住房发展资料,听取相关部门的规划设想和建议。在住房规划编制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城市应对居民居住状况与意愿进行调查。规划编制单位应针对规划期内城市住房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支撑。规划(计划)编制。规划(计划)编制单位可根据导则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征求意见。听取相关部门、专家代表、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做好意见建议沟通采纳。审批实施。各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将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步
5、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二)衔接要求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应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人口、产业、交通、公共服务、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应与上一层级住房发展规划相衔接。三、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一)发展基础开展城市住房发展现状评估和现行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实施评估,总结住房发展现状特征、发展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1. 发展现状分析人口和城镇化、住房总量与结构、土地供应、住房相关经济金融财税等基本情况,以及人房、房地、房钱要素适配关系等。2. 发展成效从居民居住水平、住房保障水平、住房市场发展、住房与住区更新、住房
6、与住区品质、住区运维与服务、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总结住房发展取得的成效。3. 存在问题从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住房保障、住房市场供需匹配、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人房地钱”要素联动、“职住交服”空间协同、数字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和政策完善等方面系统梳理当前住房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准确识别核心问题。(二)形势与需求1. 发展形势重点对经济社会发展、人口与城镇化发展、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战略、住房发展形势与要求等进行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对规划期内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就业情况、居民收入情况进行分析与展望,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对住房发展的影响。人口与城镇化发展:主要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