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证券代码:证券代码:002872证券简称:证券简称:ST 天圣天圣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6-008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特别提示:1、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2、圣制药”)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6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 年 11 月 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 年 9 月 15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实施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1、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由于刘群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
3、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2025)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4、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1、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
5、019)渝 01 刑初 68 号】,控股股东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公司于 2024 年 8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24)渝刑终 30 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为 125,074,926 元。如前所述,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偿还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北
6、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虽然与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侵占挪用天圣制药资金相关的刑事案件已经终审判决,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立案尚未调查审理终结。会计师无法确定天圣制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的完整性。公司于 2025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的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3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