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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房地产宽松政策汇总梳理(1-3月)

2022年开年以来地产宽松政策频繁出台,下面是对2022年1月-3月中央及地方房地产宽松政策的汇总梳理。

1、中央政策

1月20日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相关内容:2022年要重点抓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

1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
之前有效。

1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相关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3月5日 政府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报告还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

3月6日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相关内容: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2、地方政策

1月12日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相关内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1月17日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内容: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征信报告为准。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春节前后 重庆

相关内容:重庆部分银行陆续下调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

春节前后 赣州

相关内容: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在非限购区首付30%、在限购区首付50%。

3月1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相关内容: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推进信贷支持协作。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房地产宽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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