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言.11 商业秘密的确定.31.1 收集商业信息.31.2 识别商业秘密.41.3 确定商业秘密.51.4 密级划分.81.5 保密期限.91.6 变更.91.7 解密.101.8 销毁.101.9 商业秘密清单.112 商业秘密的管理.122.1 管理制度.122.2 管理机构.132.3 人员管理.142.4 涉密区域管理.172.5 涉密载体管理.182.6 研发活动管理.222.7 销售管理.232.8 财务管理.232.9 外部合作管理.242.10 侵权风险防控管理.282.11 应急管理.293 商业秘密的维权.323.1 维权途径的选择.323.2 行政途径.333.3 民事
2、途径.363.4 刑事途径.394 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424.1 委托方的核心成果被“合作方前员工”窃取并公开,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424.2 向案外人披露技术秘密,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434.3 达成商业秘密侵权和解后,若侵权方再次实施相同行为侵犯权利人技术秘密,权利人能否再次起诉维权?.444.4 涉案技术信息中留有的权利人标记,能否成为认定商业秘密来源非法的关键证据?.454.5 侵犯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犯罪?.474.6 法人犯罪是否适用双罚制的规定?.484.7 涉密信息未采取合理保密措施,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494.8 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权利人可否
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04.9 在非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后改进使用,是否仍然构成商业秘密侵权?.514.10 企业能否通过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保护其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使用?.525 深圳市商业秘密保护公共服务资源.545.1 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建设辅导服务.545.2 商业秘密管理风险在线“体检”服务.555.3 涉外商业秘密保护“一对一”服务.561序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命脉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当前,生物医药产业正经历着以基因编辑、AI 制药、细胞与基因治疗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
4、,其发展水平直接体现了一个地区的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在此背景下,强化生物医药产业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激励源头创新、维护产业安全的关键基石。作为首批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市将生物医药产业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置于“20+8”产业集群的核心位置,通过专班推进、精准施策,系统提升产业能级。2024 年,全市医药产业产值近 550 亿元,创历史新高;医疗器械产业产值超 1000 亿元,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集聚了一大批行业龙头企业和创新主体。随着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 等政策的落地,以及深圳医学科学院、深圳湾实验室等一批高水平研究机构持续赋能,深圳正加速
5、构建覆盖前沿技术领域的全链条创新生态。产业的蓬勃发展与激烈竞争,使得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生物医药领域的商业秘密,如靶点发现、化合物结构、生产工艺、临床试验数据等关键信息,是创新主体维持技术领先优势、回收巨额研发投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产。这些信息和数据一旦泄露,将可能导致巨额经济损失甚至丧失竞争优势。与此同时,生物医药产业的商业秘密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技术、严监管等特点,也使得商业秘密保护面临更大挑战。2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深圳市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 等地方标准,结合生物医药产业特点与实践经验编制而成,旨在为相关创新主体提供全流程、实操性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
6、内容涵盖商业秘密的识别与界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侵权风险防范、维权途径等关键环节,致力于帮助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落实保护措施,有效降低泄密风险,并避免侵犯他人权益。本指引为指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强制力,供相关单位参考使用。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遵循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构建科学、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的产业发展环境,助力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31 商业秘密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年修订)第十条,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信息要想被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