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能源保障中心:2025青岛市节能降碳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1.2政策法规-项目管理(59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能源保障中心:2025青岛市节能降碳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1.2政策法规-项目管理(59页).pdf(59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青岛青岛市节能降碳领域市节能降碳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汇编政策法规政策法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青岛青岛市市能源保障能源保障中心中心编编目录第一篇 政策法规二、项目管理.11.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 3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的通知.185.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46.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
2、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1项目管理 1 二、项目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的改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
3、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项目管理 2 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应对项目能源利用、节能措施和
4、能效水平等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手机扫码查看全文项目管理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中直管理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国管局、能源局、粮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地区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浙江省能源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现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
5、查的行业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于本目录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二、节能审查机关对本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三、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本目录中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四、各地节能管理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本目录中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标项目管理 4 准规范的项
6、目进行处罚。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参照适用以上规定。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11月15日(备注: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包括: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核电站;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内河航运;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手机扫码查看全文标准、规范、指南 5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