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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主题减 塑 捡 塑2023 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2023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ZHOU SHAN SHI SHENG TAI HUAN JING ZHUANG KUANG GONG BAO2022 年浙江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二二三年舟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舟 山 市 生 态 环 境 局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 681 号市 行政中心 2 号楼邮编:316021网站:http:/ 述1二、陆域水环境2三、海洋生态环境5四、城市空气环境9五、城市声环境 12六、土壤环境 14七、生态环境 16八、专 题 18目录contents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1一、综述2022 年以来,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要求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奋力打造海洋生态文明高地,持续保持低碳绿色发展良好态势,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全覆盖,近三年生态环境投资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率全省领先。2022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浙江省排名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 97.8%;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10
3、0%,市控以上地表水I-类水质占比 95.0%;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2二、陆域水环境1.状况地表水水质状况2022 年,全市 20 个开展监测的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类别 I 类 1 个,类 7 个,类 11 个,类 1 个,分别占 5.0%、35.0%、55.0%、5.0%。根据指定功能水质类别评价,达标率为 100%,同比持平。I 类水质比例为 95.0%,同比上升 4.5个百分点。舟山市地表水水质类别年间比较2022 年舟山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2 年,全市 9 个县级以
4、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2022 年舟山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一览表断面名称虹桥水库岑港水库陈岙水库洞岙水库芦东水库应家湾水库沙田岙水库长弄堂水库小高亭水库水质类别地下水水质状况舟山市地下水、类水质各占 50%、25%、25%。干览镇东方红村、朱家尖镇海天台宾馆 2 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类,水质级别为良好;昌国街道定海二中监测点位为类,属于轻度污染,超标因子为锰;舟山石化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类,属于中度污染,超标因子为氨氮、锰、氯化物、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铝、钠。2.措施与行动聚力推进“五水共治”重点工程建设高质量建成2条“
5、美丽河湖”、2 个“水美乡镇”;完成中小流域综合整治和城镇雨污水管网改造建设任务,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设施建成运行;省定 1 个工业园区、45 个生活小区、8 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如期完成;59 个重点入海排污口完成溯源整治;推进大陆引水三期项目,实施一批海水淡化和水厂改扩建工程,全市供水得到有效保障;推进防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4洪排涝节水工程建设,完成水库除险加固6座,海塘提标加固25公里,实施一批城区易涝点治理;推进实施“海上环卫机制”“海洋云仓”等工作,助推舟山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舟山市探索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入选国家自贸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
6、推高质量发展案例。着力深化“五水共智”数字化建设针对我市海岸线长、巡查不便、问题发现时效性差等特点,开发建设“舟山市河湖湾滩智慧管护”数字化应用,整合现有监控设施资源,以无人机巡滩、无人船走航、卫星遥感等为补充,对重点河湖、湾滩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实时监控监测。全力抓好“找寻查挖”问题整改市、县、乡三级和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刀刃向内、深挖细查,发现各类突出问题 969 个(其中重点问题 43 个),全市“找寻查挖”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 99%以上。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5三、海洋生态环境1.状况近岸海域水质2022 年我市近岸海域一类水质占 25.0%,二类海水占 26.7%,三类海水占 7.9
7、%,四类海水占 13.0%,劣四类海水占 27.4%,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面积达标率为 26.1%。舟山市呈富营养化状态的近岸海域面积比例为 43.8%,其中轻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比例 16.2%,中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比例 13.1%,重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比例 14.4%。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和嵊泗县分别为99.5%、22.4%、71.0%和 36.6%。与上年相比,一、二类水质比例上升 9.2 个百分点,三类水质比例下降 2.1 个百分点,四类水质比例上升 2.4 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比例下降 9.5 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指标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均值及超标率均有所下降,总体水质稳中趋升。202
8、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6舟山近岸海域各季节水质分布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7舟山近岸海域各季节富营养化状况分布贝类生物体质量2022 年舟山市近岸海域所监测的贝类生物体质量 100%为第二类,与上年比较,生物体质量类别比例持平。2.措施与行动开展入海排口溯源整治根据舟山市入海排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率先开展入海排口专项分类整治,按照入海排口“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查”的目标,对全市首批 59 个重点排口完成了溯源整治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8和市级销号管理,重点溪闸安装了视频监控。依托无人机智能巡滩、远程视频监控和卫星遥感监视监控等手段,构建起“水上查、实地看、空中巡”的立体式监督机制。实
9、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9 部门联合印发舟山市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明确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城市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11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印发实施舟山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范围覆盖南部诸湾、普陀诸湾、岱山诸湾和嵊泗诸湾等。方案统筹考虑各个诸湾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功能定位,构筑海湾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涵养空间布局,全方位打造“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普陀诸湾获评全省“美丽海湾”优秀案例。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09四、城市空
10、气环境1.状况城市空气质量2022 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市区日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7.8%。全市 SO2、NO2、CO、PM2.5、PM10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O3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 211 天,良 146 天,轻度污染 8 天,首要污染物均为O3。酸雨2022年我市降水酸雨率为75.6%,同比下降11.2个百分点。pH 均值为 5.11,比上年上升。10 月份 pH 均值最低,为 4.52,7 月份最高,为 5.66。1-5 月、10 月为酸雨高发,频率大于 80%,7 月最低,为 46.1%。2022 年舟山市降水 pH 均值和降水
11、量月度变化情况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02.措施与行动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深入实施 VOCs 源头、过程、末端治理,完成水泥超低排放改造 1 家、低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2 家、VOCs 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29 家,开展船舶修造业 VOCs 治理。柴油货车治理攻坚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为重点,实施移动源尾气治理行动,全年完成 50 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抽测 109 台非道路移动机械、753 辆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情况,曝光 41 辆次车辆尾气超标逾期未复检车辆信息。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道路扬尘、露天禁烧管控机制,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定期通报预
12、警处理情况。全市 13 个高空瞭望点、14 个道路扬尘监控点覆盖区域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加强区域臭气异味治理,努力提升管控水平,完成工业企业臭气异味治理项目 6 个、改造提升市政设施 2个。污染天气应对建立健全我市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印发舟山市中、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围绕颗粒物污染、臭氧污染应对,分别制定 11 条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市大气办协调机制,围绕石化、船舶修造、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强化重点时段重点管控,联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1合有关部门,打好臭氧污染防治组合拳,成功抵制臭氧污染反弹,确保年度臭氧考核任务顺利完成。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2五、城市声环境1.状况区域声环
13、境2022 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55 分贝)要求,平均等效声级为 54.2 分贝,其中市区 55.3 分贝,岱山 53.2 分贝,嵊泗53.5分贝,除全市比上年略有下降外,其它区域均比上年略有上升。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噪声源类型为生活噪声,占各类声源的 53.5%。其它声源构成比例分别为交通源 29.4%,工业源 7.4%,施工源 5.0%。2022 年舟山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比例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4.7 分贝,强度为一级,评价为好。其中市区64.9分贝,岱山64.3分贝,嵊泗64.6分贝,均达到国家标准(70 分贝)要求。除嵊泗持平外,其它区域均比
14、上年有所下降。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3功能区声环境全市功能区定点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45.164.4 分贝,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 36.554.2 分贝。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 100%,夜间达标率为 94.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4 类功能区夜间的达标率最低,为 87.5%。1 类区夜间达标率为 92.9%;1 类区昼间、2 类区昼夜间、3 类区昼夜间、4 类区昼间的达标率均为 100%。2022 年舟山市各功能区定点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比较2.措施与行动“绿色护考”工作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加强对中高考期间噪声环境监管。强化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噪声防治管控,严肃查处各类环境噪声污染
15、行为,及时调处噪声投诉信访案件。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制定、发布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划分面积约 206.17km2,占城市区域比例约30.63%,其中“1类区”8个、总面积72.63km2,“2类区”26个、总面积54.90km2,3类区18个、总面积78.64km2,其余部分为“4类区”。010203040506070市区1类区市区2类区市区3类区市区4类区岱山1类区岱山2类区岱山3类区岱山4类区嵊泗1类区嵊泗2类区嵊泗4类区分贝昼间夜间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4六、土壤环境1.状况2022 年,舟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 100%,
16、无因土壤污染引发农产品超标、污染地块违规开发等事件,全年不合理化肥施用减量 20.33 吨,农药减量 2.1 吨,规模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2022年,我市共产生危险废物77.50万吨,利用处置78.65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3967 吨,其中涉疫废物 1544 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2.措施与行动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全市新增渔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 5 个,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综合验收合格,通过政府网站
17、向社会公开整治村庄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和处理机制,减少农业废弃物二次污染现象,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5利用。全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 105%,处置率 99%,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100%。推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工作,建设省级美丽牧场1家,扩大秸秆多元利用渠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严格落实养殖源头污染管控,全市规模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2%以上。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纳海固废油泥优化调整项目、同舟环保油泥利用项目、鱼山石化焚烧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2
18、022 年新增油泥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7.2 万吨/年,总利用处置能力已达 79.4 万吨/年。全市危险废物小微收集点总收运能力达到 1.55 万吨/年,服务覆盖小微产废企业 450 余家,2022 年度收集危险废物达1000 吨以上,基本解决小微产废企业收运处置难。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6七、生态环境1.状况2021年(生态质量指数滞后一年发布)我市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 72.5,属于一类。全市 4 个县(区)生态环境状况级别除定海为二类外,其它均为一类,EQI 值分布在 68.9 75.8 之间,EQI 值按降序排列依次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2021 年舟山市市
19、区和各县域生态环境状况分布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72.措施与行动推进新时代美丽舟山建设印发 任务分工方案市(新区)直属(部省属在舟)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部门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创新绿色金融改革,支持开展排污权等多种形式抵质押贷款,2022 年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 140 万元。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4 家企业承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百分百全覆盖;高水平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定海区被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率先实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覆盖。强化海洋海岛生态修复陆海统筹推进
20、蓝色生态屏障建设,系统加大海岛海岸整治修复力度,整治修复海岸线 1.9 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达 72.47%。深化美丽海湾建设,覆盖海域面积 1863 平方公里、岸线1206公里。推进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59个重点排污口治理。开展增值放流,投入 1805 万元放流大黄鱼、梭子蟹等品种幼体(卵)12.99 亿单位。完成 2 个土地综合整治和 23 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全市海域、普陀区陆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调查记录到全球新记录种 1 种,中国新记录种 41 种。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 4 个、精品村 23 个。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覆盖率 39.4
21、7%(国家口径),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 2.72立方米/亩。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8八、专题1.环境监管全面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禁烧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出台舟山市秸秆露天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部署秸秆露天禁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从建立收运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推进数字智治、健全长效机制五方面重点开展整治。全市累计开展执法巡查 2752 次,出动执法人员 5917 次,巡查发现 540 处露天焚烧,监控发现处置 177次,立案查处 1 起,共罚款 2000 元。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
22、监管出台舟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不规范检测行为的具体表现,并建立奖惩机制,实施激励与限制并行的奖惩机制,确保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规范、便捷。落实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要求,优化审核流程,缩短环检数据审核时间,提升车主车检满意度。加强辐射环境监管我市现有核技术利用单位 152 家;放射源使用单位 26 家,共有放射源 541 枚(类源 372 枚、类源 169 枚);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 1 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145 家,共有射线装置约 366 台,当前服务于浙石化项目的外来移动探伤单位 7 家共 26 枚高风险放射源。全市共完成辐射相关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98
23、 个;其中辐射安全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9许可证办理事项 70 个,辐射类环评审批 19 个,放射源省内转移使用报告事项 7 个,放射源转让审批 2 个。开展核与辐射“双随机”抽查、除险保安隐患排查等共计 61 家次,本年度未发生辐射事故;开展放射性废物(源)排查,收贮废旧放射源 1 枚,“应收尽收”率达 100%。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推广应用省固废平台,涉危废企业实现动态“应纳尽纳”,转移处置全程信息化闭环管理和运输轨迹可追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档评价和提档升级,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所有危废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企业实现视频监
24、控安装联网及“浙固码”应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跨省转移审批、管理计划审核等事项全程实现在线办理。出台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实施方案,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途径;联合市发改委印发舟山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方案,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发布舟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引导性公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其中“创先工业固废处置模式、铺就绿色共富路”被列入 2022 年度舟山市营商环境典型创新案例。推进重点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报批建立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组建专班,攻坚克难,挂图作战,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沙头山作业区等 6 个港区规划调整环评获生态环境部审查通过,宁
25、波舟山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0 日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创新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快车道”应用,实现项目快速落地“两省”“三提升”。制定出台舟山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通过三色赋码分类管理,倒逼中介市场优胜劣汰。持续规范和深化排污权交易我市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全行业VOCs 交易试点,印发了舟山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挥发性有机物(VOCs)储备库。全市累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约 1.55 亿元,其中 2022 年新增为 1200 万元。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量出让 106 笔,共计出让化学需氧量
26、 79.16 吨、氨氮 10.69 吨、二氧化硫 140.97 吨、氮氧化物 228.13 吨。2.环境执法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开展“绿剑2022”“双打”等执法专项行动,围绕“清废”“净水”“蓝天”行动、排污许可及“三同时”自主验收专项检查“五个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做好党的二十大环境安全保障,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111 件,罚款人民币 1311.55 万元。强化行政执法司法衔接,开展重点难点案件联合会商、联合查办,做好行政拘留、刑事案件移送,共移送公安案件13件。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现执法活动全流程、全要素留痕。深化落实“信用+
27、双随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制度,推行差异化监管,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共列入“正面清单”企业 56 家,查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 28 件,免罚款 128.09 万元。及时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报警、督办的响应调处,开展现场核查 265 次,现场检查率 87.45%。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1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加强“三库一队”等应急基础能力建设。新增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和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个市级应急库和救援队。联合宁波生态环境部门成功举办 2022 年“甬舟一体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
28、专项行动、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共排查风险源企业 669 家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95个,整改完成率100%。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会同卫健、住建等部门对全市隔离点、定点医院和医废处置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环境管理督导检查,所有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医废收运处置单位环境监管和服务 100%全覆盖。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带班 24 小时值守制度,迅速响应、妥善应对中石化普陀半升洞油库油品泄露入海事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应急值守、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施管理等工作,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环境信访调处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成立以局主
29、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安排局领导定期定点进行接访,包案化解疑难案件。做好重点时段信访稳控。制定重点时段生态环境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信访工作业务,强化重点敏感时段环境秩序保障。深入排查辖区内可能引发大规模聚集上访、可能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可能引发负面炒作的重点苗头和重点人群,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制定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环境信访170件,同比下降33.85%,连续五年下降。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23.公众参与加强媒体宣传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 2 次,直播访谈 1 次、阳光热线 2 次。舟山日报、舟山晚报、舟山电视台、“两微一端”等
30、市级主流媒体围绕治水治污大会战、“五水共治”和“美丽河湖”建设等主题,开设“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等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专栏,积极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报道,市级媒体累计刊发相关稿件300 余篇。开展主题活动在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环保志愿者、热心市民开展净零碳实践展厅、“无废城市”建设成果生态考察活动。各县(区)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主题大力开展生态研学、文艺汇演、广场宣传、科普讲座等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开展政策宣讲和科普宣传,已覆盖 80 余个学校、社区、渔农村,累计 4 万余人次参与,发放宣传资料 20 余万份。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大力开展“美丽舟山,我是行动者”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舟山千岛海洋公益环保公益发展中心等 30 余支环保志愿者团队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清海净滩等公益活动 200 余场;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环保志愿者、学生团体、热心市民等参观考察,累计参观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站、危废处置单位 10余批 200 余人次。首次在主流媒体推出环保设施“云开放”活动,成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