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725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725页).pdf(7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2020 年 4 月 21 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设立之日起至证明出具日能够遵守工商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登记的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迪科投资上述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形,且主管机关对于其历史出资不存在违法受到行政处罚进行了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
2、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且该借款出资行为发生于 2006 年,于 2007 年清偿,且自 2017 年 1 月至今,迪科投资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即迪科投资向久盛有限借款用于出资,即使按迪科投资最后一次占用发行人资金行为终止时起算,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业已届满二年,超过法定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本次迪科投资从久盛有限借款用于出资的金额仅占本次出资金额的 35.71%,系出于对资金缺口临时周转的目的,并且已及时予以偿还,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主观恶意,借款事项已取得久盛有限其他股东的同意。该笔借款已获清偿,未造成对公司及债权人的损害后果。迪科投资该笔借款出资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综上,迪科投资历史上该笔向久盛有限借款出资的事项,不存在行政处罚风险,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