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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诉讼情况报告(2018-2023 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海事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海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并支持海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为海洋强省、建设海上新广东做出海事司法贡献。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海事法院自 2012 年 1月 1 日起管辖全省一审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在 2018 年 3 月开展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中央对海洋管理体制作出重大改革,决定由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广东省于 2019 年 8 月开展省内海洋综合执法体制改
2、革,整合涉海地区海洋执法职能,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海上执法权。从 2018 年以来广州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事行政案件审理情况看,海事行政案件呈现出新特点,海事行政审判工作迎来新局面。一、基本概况2012-2017 年,广州海事法院共受理海事行政诉讼案件101 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 11 件;2018-2023 年,广州海事法院共受理海事行政诉讼案件852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47件。上述案件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一是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从案件总量上看,相较于2012-2017 年,2018-2023 年海事行政案件总体数量增长了2近 8 倍,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增长了
3、7 倍有余,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增长了近 13 倍。(图 1)二是行政案件群体性特征比较明显。二是行政案件群体性特征比较明显。2018-2023 年行政诉讼案件中,有 694 件行政诉讼案件属群体性、涉众型系列案,涉及当事人众多、影响大,占总数的 81.46%,分别为珠海强拆蚝排案(215 件)、汕尾城区强拆渔排案(243 件)、珠海磨刀门附近海域海洋倾废案(200 件)。三是行政案件发生地三是行政案件发生地、类型类型、被诉行政机关等相对比较被诉行政机关等相对比较集中集中,分布不太平衡分布不太平衡。海事行政案件发生地主要集中在珠海、汕尾两地,共 711 件,占比为 83.45%;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为
4、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命令三类,共 699 件,占比为82.04%;有 720 件案件被诉行政机关包括地方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包括原渔政与海监),涉海警机构 8 件、海事部门 16件、自然资源部门 33 件。(表 1、表 2)表 1:各地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统计表3地区案件数量地区案件数量潮州1清远2东莞4汕头7佛山2汕尾246广州21深圳3惠州17阳江24江门4湛江51揭阳5珠海465(注:在珠海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 200 件为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负责查处、由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应诉。)表 2:被诉行政行为类型统计表行政行为类型数量行政行为类型数量行政处罚249行政命令139行
5、政强制311行政确认13行政登记7行政协议2行政复议9行政许可12行政给付12其他98四四是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是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不低不低。行政机关败诉或部分败诉 306 件,败诉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主要为行政强制(286 件),败诉原因主要为程序违法(298 件),而且一审败诉的大多为群体性案件,一败全败,导致数量较多。(图2)4图 2:败诉原因分析五五是是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定不准予执行率较高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定不准予执行率较高,但但行政行政机关对裁定的认可度较高机关对裁定的认可度较高。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裁定不准予执行 52 件,主要原因为程序违法。与此相对应的是,行政机关对不准予强制执
6、行裁定的认可度比较高,只有 7 件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但均被上级法院驳回。六六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率高高。在全部行政诉讼案件中,广州海事法院均依法依规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行政机关派出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2023 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 100%,“告官见官”已成新常态。七七是涉外涉港澳海事行政案件数量不多是涉外涉港澳海事行政案件数量不多。共审理 2 件当事人为外国人或港澳居民的案件,4 件审理结果事关外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八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一定成效八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一定成效。2023 年,广州海事法院通过加
7、强与海事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推进诉前、诉5中实质解纷工作,扭转了自 2018 至 2022 年间海事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趋势,行政诉讼案件数下降至 52 件,同比下降 86%。二、审查重点广州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行政审判职能,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秉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海洋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着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一)审理涉审理涉海洋海洋环保执法案件环保执法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加加强对海洋强对海洋环环境的境的监管力度监管力度,全力护航绿美
8、广东全力护航绿美广东海洋海洋生态建设生态建设通过依法审理涉海洋环保监管执法案件,全力支持海洋行政机关加大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珍稀海洋生物保护、海洋倾废等方面的执法力度,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全面保障海洋环境权益,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全方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对于涉海洋环保监管执法案件,法院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执法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等执法举措是否合理恰当,是否同步采取生态修复措施;针对海上船舶违法的特点,行政机关确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否正确;针对海上执法中违法证据易灭失、难固定等特点,在行政相对人故意毁灭证据且行政机关调取物证困难的情况下,违法事实是否具有其
9、他证据辅助认定;执法中是否依法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如在6原告某船舶运输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中,法院认定:涉案船舶于夜间在广州狮子洋海域主航道违法倾倒废弃物,虽然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在查获该船时倾废行为已经完成,但从船舶航行中船身有明显涉水深度变化的水际线、船舱有明显的湿润淤泥残留、船舱泥门开关转盘痕迹、船上人员拒不停船接受检查并加速逃离倾倒海域等异常情况,海洋行政机关综合各方面证据推定该船存在违法倾废行为,并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原告作为船舶登记经营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关于不存在倾倒行为和船舶仅系挂靠其名下其不应担责的主张不能成立,判决
10、支持了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12 万元的处罚决定。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并作为典型案例入选 2023 年人民法院案例选。(二(二)审理涉审理涉违法围填海违法围填海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处罚规范处罚自由自由裁量权行使裁量权行使,支持行政机关加强对无人居住岛屿和海域的保支持行政机关加强对无人居住岛屿和海域的保护护通过加强对违法围填海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规范各级海洋行政机关严格按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对办案中查明违法围填海行为长期存在,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怠于行使职权的,明确在判决文书中予以指正。支持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行政非诉审查申请,责令违法围填海的主体限期退还占
11、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否则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对涉违法围填海的行政处罚案件,法院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是否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7序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有无通知行政相对人参与对涉案违法占用海域的指认、测量、核验;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具备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公正合法、面积是否符合实际,行政相对人对测量结果是否有异议,是否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等;作出行政处罚裁量时是否按省内规范性文件的标准予以准确认定;是否考虑同类型、同时段存在的违法行为情况予以公平对待;是否充分考量被处罚对象的主观意图、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关因素等。如在原告陈某高诉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坡头大队行政处罚案中
12、,法院认定:原告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在无人居住海岛和平垉岛实施填海筑堤行为,由填海修筑而形成的非透水构筑物,已经导致海岛面积发生变化,改变了海岛海岸线及海岛生态,属于违法占海。原告对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确定的面积无异议,依法应当予以行政行罚。同时,原告主张按实际占用海域期间按比例计收罚款,但其修建非透水构筑物,已经对海域的自然属性造成了完全改变,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已经形成,故对其处罚标准应按一次性征收,而非按实际违法占用时间按比例计收罚款。(三)(三)审理涉船舶管理行政案件,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审理涉船舶管理行政案件,坚持全面审查原则,规范规范“三无三无”船舶处置,源头预防海上船舶安全风
13、险船舶处置,源头预防海上船舶安全风险通过依法审理涉船舶登记、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依法支持海洋行政机关在正常履职中查获涉嫌违法的“三无”船舶的依法处置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生计渔船、省库渔船的监管,从源头上8消除海上安全风险。对涉船舶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三无”船舶处置案件,法院重点审查:行政机关作出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船舶是否属于行政法规确定的“三无”船舶;行政机关在“三无”船舶所有人一时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是否发布公告等方式确定船舶权益人;行政相对人是否有证据证明其对涉案船舶享有合法权益;认定船舶为“三无”船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告知行政相对
14、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没收“三无”船舶或处较大数额罚款等是否举行听证等。如在原告陈某诉珠海海警局行政强制措施案一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作出扣押涉案无人看管船舶的行政强制措施后,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寻找涉案船舶的权利人;原告前往认领,称此属其个人所有的在镇政府备案的“生计”渔船,但无法提供对涉案船舶享有所有权的证据,相反原告提供的证据证明涉案船舶并非其登记在册的船舶;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在地方政府主导下,认定涉案船舶属于“三无”船舶;原告对海警机构依法处置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对涉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实质审查的基础上,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全
15、部诉讼请求。(四(四)审理审理违法占海养殖违法占海养殖案件案件,支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责行政机关依法履责,在监督行政行为在监督行政行为、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平衡平衡解决海事行政争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海洋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是海事行政审判工作的9首要任务。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违法占海、非法养殖设施强制拆除案件,法院重点审查:行政机关作出拆除养殖设施的行政行为是否有法律和事实根据;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养殖户对养殖设施本身的合法权益与违法占海、非法养殖获利的区分;合法的海洋养殖设施本身的损失,是否得到充分
16、补偿;如行政机关认为应属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采用“代履行”方式对非法养殖设施予以拆除的情形,是否按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等。如在张某建等 111 人分别诉汕尾市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系列案中,虽然原告违法占海、无证养殖、有错在先,但行政机关处理历史遗留下的非法养殖设施的举措,特别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按法定程序进行。被诉行政机关在未获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未按法定程序,对原告在禁养区从事非法养殖的渔排实施了强拆行为,法院依法确认涉诉行政行为违法。在双方均对渔排损失举证不充分、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共存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行政机关的过错程度、当事人的损失情况、历史成因
17、、行政合理性、行政机关设定的补偿标准等因素,依法按赔偿不低于行政补偿的基本原则,判决行政机关应承担一定的行政赔偿责任,防止矛盾激化。(五(五)审理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案件审理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案件,依法纠正行依法纠正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发放职责的行为,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发放职责的行为,维护渔民合法权益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是国家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渔业资源养护措施,促进渔业捕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10举措,同时是对渔民的惠民之举。通过依法审理海洋渔业行政机关与渔民的渔业船舶柴油补助案,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相关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又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符合领取补助标准进行实质审查
18、,确保国家渔业船舶柴油补助政策得到正确落实,确保渔民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对此类案件,法院重点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符合领取渔业补助资金的资格,行政机关在审核时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及失职行为,行政相对人不能领取油价补贴所受损失,与行政机关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于行政机关的过错,是否对原告造成实际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行政机关确有过错,又拒不自行纠正的情况,是否应从防止程序空转、维护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角度,根据相关规定直接确定补助金额,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义务等。如张某妹等诉湛江市霞山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案,被告作为涉案渔船 渔业捕捞
19、许可证的审核机关,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换发新证时擅自将张某妹等人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期限从五年缩短为三年。由于行政机关的过错,导致张某妹等人申请渔业船舶柴油补助的相关资料被“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自动删除,无法获得补助,被告的过错与张某妹等人的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张某妹等人渔业船舶柴油补助资金 1,461,870 元及利息。三、行政审判成效11广州海事法院在海事行政审判中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以海上执法改革后“初级阶段”特征为导向,用高质量的海事行政审判提升广东海
20、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彰显海事法院依法保护蓝色国土的司法功能。(一)(一)坚持强化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司法职能坚持强化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高质量发展大局广州海事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构建“一核一区一带”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找准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建设海洋强国注入司法能量。依法审结涉重点项目、重大海洋工程的海事行政案件,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全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海事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广东某能源开
21、发有限公司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等 4 宗案件,在行政机关登记行为明显违法的情况下,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判决确认涉案行政行为违法,但保留登记行为法律效力,为国家重点项目湛江市东海岛某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引导行政机关根据项目评估情况,提出补偿方案,行政相对人及其债权人依法定方式进行维权,通过提起国家赔偿的方式主张自身权利,确保此项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得到解决。12(二(二)坚持对海上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坚持对海上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助推助推海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海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广州海事法院充分发挥行
22、政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依法对涉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在裁判文书中指出海洋行政机关在开展海上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对存在赔偿责任的判决其承担赔偿义务,对不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等方式,有效倒逼海洋行政机关在改革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根据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海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际,积极探索专门法院与政府专业海上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之间“院府联动”新模式。如将调研、办案中发现海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基层单位存在“三定”方案长期未落实、机构不完备、人员配备不足等普遍性的问题,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确保此项改革
23、及时落实到位。同时,把握海上综合执法仍属“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特征,通过邀请海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或开放庭审直播端口等方式,让其近距离学习了解行政诉讼程序以及法院审查的重点,强化其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其规范化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三)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立场的原则立场,切实维护群众切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身利益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兑现群众合法民生诉求,是行政审判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广州海事法院全面加强涉民生案13件的审理工作,共审结涉民生海事行政赔偿案件 216 件,依法判决相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共计 570 多万元。通
24、过依法纠正量罚过当、机械执法等不当行政行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充分、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最大限度维护被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合法权益。如“粤阳东渔 21018”船所有人杜某维,因协助他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被予以刑事处罚。杜某维向阳江市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申请领取自有渔船的柴油补助时,该局以杜某维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骗取国家柴油补助资金”行为为由,取消其领取资格。阳东区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法院经审理认为,刑事判决虽认定杜某维协助他人骗取国家渔业船舶柴油补助,但杜某维自有渔船并不存在违法行为;杜某维虽受到刑事处罚,但并不能因此导致其名下合法经营的渔船丧失领取柴油补助资金的资格,遂判决撤
25、销涉案行政行为与复议决定,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通过妥善处理此案,使行政相对人不因其他违法行为而失去合法的领取柴油补助的资格,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四(四)坚持最严格制度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的司法理念,扎实做好海洋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扎实做好海洋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打赢海打赢海洋环境保卫战洋环境保卫战广州海事法院加大对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审理力度,全力支持海洋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保监管职责,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支持地方政府对违法填海造地、违法占海养殖、违法采砂、违法倾倒废弃物、违法捕14捞等专项整治工作,支持海洋
26、行政机关对休闲海钓、海岛旅游等新行业、新经济形态进行管理,推动海洋开发、生态治理和保护依法有序进行。深入落实我院与北海、海口海事法院共同签署的环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海事司法保护互动合作协议,推进“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如在审查湛江海事局申请执行福某轮船公司因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船用燃料被予以行政处罚非诉审查案中,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中缴纳罚款义务。法院依法支持湛江海事局申请强制执行缴交罚款54,000 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系湛江海事局根据群众举报,涉案船舶在港区排放黑烟污染环境,后依据大气防治污染法,对涉
27、案船舶予以查处的行政案件,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治海洋大气污染的鲜活案例,体现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人人参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发力,共护碧海蓝天的联动作用。(五五)坚持坚持依法行政就是最好的诉源治理的观念依法行政就是最好的诉源治理的观念,注重注重实质实质性性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进案结事了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进案结事了广州海事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与行政机关交流,与海事、海警、海洋综合执法等行政机关举行了多场座谈会,就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促进有关制度修订和执法方式调整,促进执法与审判标准的衔接,提升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从源头防范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牢固树立实
28、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理念,认真落15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对涉海“官民争议”的共同治理,并强化府院协同联动,多措并举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初期,化解在基层。如湛江硇洲岛近百户渔民因当地政府批准建造码头事宜,到我院请求提起行政诉讼。在正式立案前,立案部门与审判业务庭密切沟通,院党组决定由院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由院主要领导带队,到硇洲岛当地进行调研,专门召集渔民代表与当地政府召开座谈会,缓解官民紧张气氛。在充分了解码头建设背景、政府批准扩建码头初衷、渔民合理诉求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查看、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在保证渔民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求政府要完善用海手续,注重听取群众意见
29、,保证民生工程真正惠民,促成上百名渔民撤回行政诉讼材料,有效避免了群体性诉讼事件的发生,也让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得到实质性化解。又如李某森等诉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200 宗海洋倾废行政处罚案,在一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我院配合省法院进行诉中协调和解,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成功以和解撤诉的方式实质化解,被评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十大案例”之一,系唯一入选的行政案件。四、工作展望广东是海洋大省,海洋生态保护、全面建设海洋强省任重道远。下一步,广州海事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海洋生态保护等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
30、最大的政治,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做16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海事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海上新广东建设。一是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一是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妥善审理涉重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涉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向海洋违法倾废等行政案件,全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双区”建设。坚持能动司法的办案理念,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坚决克服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思想,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所作为,运用“巡回”审判就地解决海事行政争议,积极回应新时代海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日
31、益增长的海事司法需求,着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进一步加强共商共治二是进一步加强共商共治。针对高发海事行政诉讼案件中的突出矛盾,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对败诉案件集中反映出的问题,定期召集各涉海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同海事行政机关共同研究,统一执法审判的尺度。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会商类案解决方式,开展源头治理,促进海事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注重纠纷苗头预防与化解。在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的情况下,提升其出庭应诉实质解纷成效。同时完善司法建议和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助力提升涉海行政执法能力,推进依法
32、行政。17三是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对涉民生海事行政案件,要时时增强“如我在诉”的意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审判机关协调作用,切实解决民生难题。妥善审理涉海上牧场、海洋资源开发、船舶拆解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使用权纠纷等行政案件,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平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缓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官民矛盾”,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海洋环境审判“三合一”试点改革,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到实处,助力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广东。四是进一步加强精品案例打造四是进一步加强精
33、品案例打造。我省海洋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执法力度大、范围广,海事行政案件数量也居全国海事法院前列,各种新类型涉海行政案件早发、多发,对海事行政审判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也为创制更多海洋行政裁判规则提供了条件。要聚焦海域使用权行政协议、珍稀海洋生物行政处罚等实务疑难问题开展调研,适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大海事行政精品案件、典型案件的培育力度,提高创设海洋法治规则的敏感度,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海事行政诉讼案例。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增强解决问题的本领。加强对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聚焦当事人诉请和争
34、议焦点,强化释法说理的法律性、逻辑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司18法裁判公信力和说服力,在办案中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同时要针对广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队伍状况,通过派人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指派年轻法官办理行政案件、完善行政审判队伍结构等手段,有针对性的加强培养力度,为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提供人才保证。192018-2023 年度广州海事法院行政典型案例一、依法行使海事行政诉讼管辖类1.广东某能源公司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案二、依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类2.李某森等诉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系列案三、依法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类3.张某妹、张某伟诉湛江市霞山区海洋与渔业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渔
35、业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案4.杜某维诉阳江市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给付及行政复议案5.湛江某渔业公司诉广东省渔政总队麻章大队渔业船舶管理行政行为案6.王某轩诉汕尾市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四、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类7.广州某运输公司诉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番禺大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案8.陈某良诉珠海海警局行政强制措施案9.李某孝诉湛江霞山海事处、湛江海事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10.湛江海事局申请执行福某轮船公司行政处罚非诉审查案20广东某能源公司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案1【案例要旨】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海洋开发利用、海域
36、使用权等权益的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属于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事行政案件范围。【案情及裁判】原告:广东某能源公司被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12年4月1日,广东某能源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批准取得国海证 2012B440803XXXX9 号及国海证 2012B440803XXXX6 号海域使用权证书项下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竣工后于2017年7月21日经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之后因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向广东某能源公司送达关于暂停项目建设的函,广东某能源公司未换发案涉两宗土地使用权证。2020 年 11 月 25 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向广东某能源公司作出关于
37、收回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园区规划港南大道以北、规划通港大道以东填海形成 66.6376 公顷土地的决定书,决定收回案涉两宗土地。广东某能源公司不服,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涉及的是土地行政事宜,非海事行政案件,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没有管辖权,本案应移送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1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1)粤 72 行初 269 至 271 号、(2022)粤 72 行初 1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行辖终 1 至 4 号。21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案涉土地为广东某能源公司作为海域使用权人获批用海范围填海形成的陆地,该填海
38、项目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广东某能源公司仍持有省政府颁发的国海证2012B440803XXXX9号、国海证2012B440803XXXX6号海域使用权证原件,未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其不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收回填海形成土地的决定,本案为不服海事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海洋开发利用的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第 81 项列明的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事行政案件范围。广州海事法院裁定,驳回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官点评】该案是广州海事法院恢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以来第一宗征收土地案件,且涉及国家重点项目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项目用地问题。本案的
39、管辖权问题具有典型性,涉及填海形成的陆域引发的行政争议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的问题,广州海事法院最终以广东某能源公司仍持有合法的海域使用权证,其权利受到侵犯海事法院有管辖权为由积极行使专门管辖权。本案所涉管辖权争议的处理,对于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判定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事行政案件具有指导意义。22李某森等诉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系列案2【案例要旨】在行政审判中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当事人之间、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联动,在多元解纷的不同方式中找到纠纷缠诉的最优解,最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情及裁判】原告:李某森等被告: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2020 年底,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
40、总队(以下简称总队)针对“粤锦顺货 663”等 11 艘船舶实施的海上违法倾倒废物行为,向 8 个行政相对人作出 200 个行政处罚决定,共计罚款 2020 万元。李某森等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广州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涉案违法倾废行为事实清楚,总队具有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和事实依据,但处罚决定存在量罚过当、违反“一事不二罚”“比例原则”等违法情形。判决撤销其中 197 个行政处罚决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两级法院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有效消除各方顾虑,成功促成当事人就违法行为处理及补救措施达成一致意见。总队承诺作出新行政处罚决定后将视情给予分期缴纳罚款等履行便利,行政相对人主动向省
41、法院申请撤回 197 个行政处罚案的起诉,同时明确表示将主动接受新作出的行政处罚2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2)粤72行初179号、180号、267号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粤行终403至486号等。23决定,并对其余 3 个一审败诉案件主动撤回上诉。省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案涉 200 宗系列案得到实质化解。【法官点评】本案被评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 年“十大案例”之一,系唯一入选的行政案件。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与被诉行政机关之间矛盾冲突往往较为激烈,通过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很好地解决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当事人在一审后提出上诉、再审、信访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造成恶劣
42、的影响,难以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海事法官能做到不就案办案,满足于程序合法就结案了事,而是牢固树立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理念,注重通过各种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解决一案、规范一片、指导一类的良好示范效应。通过与省法院、被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积极沟通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力践行了新时代行政审判双赢多赢共赢理念。24张某妹、张某伟诉湛江市霞山区海洋与渔业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案3【案例要旨】行政审判要坚持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原则。行政机关作出缺乏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而且该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案
43、情及裁判】原告:张某妹、张某伟被告:湛江市霞山区海洋与渔业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张某妹、张某伟是职业渔民,为“粤霞渔 XXXX2”“粤霞渔 XXXX3”渔业船舶的所有人。其持有的 5 年期限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即将到期,张某妹、张某伟申请换发新证。湛江市霞山区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霞山区海渔局)经审核后签发新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记载的捕捞期限为 3 年,但没有告知张某妹、张某伟。张某妹、张某伟申请 2014 年度渔业船舶柴油补助资金在系统未获得审批通过,是由于新证记载的 3 年在系统被识别为超期(失效),不符合条件而丧失领取补助资格。张某妹、张某伟主张因霞山区海渔局、霞山区人民政府的过错导致其无法
44、领取 2014 年度渔业船舶柴油补助资金,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损失 1,461,870 元及利3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17)粤 72 行初 1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行终1726 号。25息。生效判决认为,霞山区海渔局是涉案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审核机关,其擅自将张某妹、张某伟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期限缩短为 3 年,缺乏依据,该过错行为导致张某妹、张某伟 2014 年度申请补助的相关资料被“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自动删除,无法获得补助,霞山区海渔局的过错与张某妹、张某伟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霞山区海渔局在庭审中确认,按 2014 年度的渔业船舶柴油补助标准和张某妹、张某伟的船舶
45、功率,张某妹、张某伟依法可获得 2014年度的渔业船舶柴油补助金为 1,461,870 元。广州海事法院判决,确认霞山区海渔局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行为违法,赔偿张某妹、张某伟 2014 年度渔业船舶柴油补助资金1,461,870 元及利息。【法官点评】该案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 年度“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渔业船舶柴油补助资金,是国家对渔民的惠民政策。国家为保证该专项补助的真实、有效,自 2008 年 5月起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在中国渔政指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该系统对渔船从批准建造到捕捞许可所有审批事项实行全程计算机控制。每年的柴油补助系统数据是以当年渔业捕捞许可证系统录入的最新数据
46、为基础,霞山区海渔局作为捕捞许可证的审核和相关渔业数据的保存、录入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本案在查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且造成行政相对人实际损失的情况下,直接根26据可确定的补助金额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避免行政程序空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7杜某维诉阳江市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给付及行政复议案4【案例要旨】渔船所有人符合申领渔业船舶柴油补助条件的,其合法权利不能因其在另案中与其本人申领无关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丧失。【案情及裁判】原告:杜某维被告:阳江市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杜某维是职业渔民,为“
47、粤阳东渔 XXXX8”等 10 艘渔业船舶的所有人。该 10 艘渔业船舶相关证书齐全、合法有效,在 2014 年度依法捕捞。杜某维因协助他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受到刑事处罚。杜某维向阳江市阳东区海洋与渔业局(阳东区海渔局)提交申请,领取 2014 年度渔业船舶柴油补助资金。阳东区海渔局经审查认为,杜某维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骗取国家柴油补助资金的情形,应取消杜某维的领取资格,故作出通知。阳东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该通知。杜某维不服,诉至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阳东区海渔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作出通知时杜某维存在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4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
48、018)粤 72 行初 10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行终388 号。28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形,刑事判决只认定杜某维协助他人骗取国家渔业船舶柴油补助,没有认定杜某维为其自有的 10 艘渔业船舶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阳东区海渔局以此为由取消杜某维领取 10 艘渔业船舶 2014年度油价补贴的资格,依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通知和行政复议决定,责令阳东区海渔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法官点评】渔业船舶柴油补助的对象是合法经营的渔船,领取补助资金的受益人为渔船所有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对丧失渔业补助资金领取资格作出明确规定,渔业部门在审核时应严格
49、执行规定。杜某维因协助他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受到刑事处罚,并不能因此导致其名下合法经营的渔船丧失领取柴油补助资金的资格。29湛江某渔业公司诉广东省渔政总队麻章大队渔业船舶管理行政行为案5【案例要旨】对于船舶建成后的实际参数与报建参数不一致更改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已经核准实际参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应符合行政比例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变更自报船舶申报参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查清船舶实情,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以依法办理。【案情及裁判】原告:湛江某渔业公司被告:广东省渔政总队麻章大队2019 年 1 月,广东省渔政总队麻章大队(以下简称麻章大队)向湛江某渔业公司核
50、发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记载申请船名“粤麻渔休 XXXX1”、主机额定功率 127 千瓦、船总吨位 23。湛江某渔业公司与某游艇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委托该公司建造。2019 年 3 月,某游艇公司送审的图纸由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山分局审查并获批准。2019年7月,该船建造完成并交付。船舶出厂质量证明书记载船总吨位35,主机额定功率 127 千瓦。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山分局对该船检验后核发沿海小船检验证书海上船舶吨位证书,均记载该船总吨位 35,主机额定功率 127 千瓦。2021年 1 月,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麻章检验站向湛江某渔业公司作出停止检验通知书,称渔业船舶检证书记载船5生效判决案号:
51、广州海事法院(2021)粤 72 行初 249 号。30长和总吨与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核准内容不符,为违规制造,决定对该船停止检验。湛江某渔业公司遂向麻章大队申请将该船批准的总吨位 23 更改为 35。麻章大队于 2021 年2 月作出答复书称未找到可以更改的依据,船吨位不能更改。湛江某渔业公司诉请撤销答复书并判船舶数据的变更登记手续。生效判决认为,涉案船舶开工建造前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已经依法经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建造完毕后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因实际总吨位与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的总吨位不符,未能办理渔业船舶技术资料归档、所有权登记等手续,致该船舶无法纳入正常的行
52、政管理体系,无法投入生产经营,长期闲置。经法定检验合格的船舶总吨位为 35,对于报建船舶时自报总吨位数据不存在禁止更改的法律规定,渔业船舶管理部门针对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应积极作为、指引行政相对人通过正当程序纠正错误、变更数据,以使合法建造的船舶能纳入正常渔业辅助船舶管理体系。湛江某渔业公司申请变更吨位数据,麻章大队以未找到更改的依据为由答复不能更改,不符合行政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明显不当且缺乏法律依据。判决撤销违法答复,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法官点评】本案针对休闲渔船建造管理中非典型性审批行为和变更登记行为作出评判,明确了休闲渔船指标管理体系中的非渔业指标审批事项登记的可变更
53、性。在建造地船舶检验机关31核验发证确认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应有信赖利益。本案纠正了行政懒政偏差的行为,使船舶建造人摆脱了因新建船舶所有权登记不能导致的新船变“废铁”的困境,避免船舶长期“黑户”、脱离监管、资产闲置。湛江某渔业公司于 2022年 8 月顺利取得了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距船舶建成之日已历 3 年。法院一纸判决,闲置的休闲渔船终获“重生”,盘活了企业沉睡 3 年上百万元的资产。32王某轩诉汕尾市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6【案例要旨】法律并未明确授权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其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直接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的,属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54、应被确认违法。行政相对人已经领取了转产补助金的,不能证明其标准低于他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应得到支持。【案情及裁判】原告:王某轩被告:汕尾市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为整治港口禁养区非法养殖行为、保护海洋环境和航运秩序,2020 年 9 月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向包括王某轩在内的养殖户发布将对港口禁养区非法养殖渔排予以拆除的公告。2021 年 7 月,汕尾市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对在港口禁养区从事非法海鱼养殖,且拒不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包括王某轩在内的约 150 户渔排进行了强制拆除。王某轩等 40 多户渔民按每格渔排 500 元的标准,领取了地方政府给予的转产补偿金,王某轩渔排 36 格,共领取了 18,
55、000 元。2022 年 6 月,王某轩提起要求确认城区大队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同时一并提起对渔排养殖设施、海鱼损失、误工费等赔偿金额共计 669,440 元的行政赔偿请求。王某轩是唯一一位既领取补偿金,又提起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请求的当事人。6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2)粤 72 行初 84 号。33生效判决认为,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没有法律授予其强制拆除权。城区大队未按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法定职权等,实施了对王某轩非法养殖设施的强制拆除,属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应被确认违法。行政机关事后发放行政补偿金,行政相对人予以领取,并不能使违法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同时,王某轩在没有取得
56、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的情况下,在港口禁养区违法用海、非法养殖,经行政机关多次告知后拒不自行拆除违法设施,其渔排设施不属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且王某轩在诉讼中不能提供渔排海鱼损失的相关证据,而海鱼养殖成本、重量、鱼苗等相关证据并非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渔排中灭失的,王某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王某轩所领取的补偿金并不低于其他人。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城区大队强制拆除涉案渔排的行政行为违法,驳回王某轩其他诉讼请求。【法官点评】长期以来,各沿海地区存在渔民在港口禁养区内违法占海、非法养殖的违法行为,影响海洋环境、扰乱正常海洋管理秩序,但此类养殖又涉及渔民生计,导致海洋行政机关因各种因素影响而未依法清理。2
57、018 年以来,国家开展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广东省重组了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在一线推行海洋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本案是县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成立后,对违法占海行为集中整治的一个缩影,具有标杆性意义。地方政府为缓解官民矛盾,在强制拆除渔排设施之后,按一定的标准给予了一次性的补偿金。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应按法34定程序,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越职权将被确认违法,如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财产损失,将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渔民事后领取补偿金,也不能使违法的行政行为合法化。同时,对同一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多人损失,行政机关已与大部分人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因违法行政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得到初步的修复,当事人
58、违背诚信原则,不遵守达成协议时的承诺,提起行政赔偿请求,在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大于补偿金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35广州某运输公司诉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番禺大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案7【案例要旨】具有对外公示法律效力的船舶登记经营人是对外承担船舶运营法律责任的主体。船舶登记经营人与船舶实际所有人之间签订的船舶挂靠协议不具有对抗行政机关执法的效力。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当事人采取将装载物品倒入海中等故意毁灭证据的行为,但其予以否认的,法院可以根据其行为给行政机关造成进一步调取物证困难的实际情况,推定其实施了违法倾废的行为。【案情及裁判】原告:广州某运输公司被告: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番
59、禺大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2018 年 10 月 24 日,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番禺大队在狮子洋海域巡查,查获“粤广州货 XXX3”船非法向海洋实施倾倒废弃物。经查,“粤广州货 XXX3”船的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国籍证书均记载船舶经营人为广州某运输公司,船舶所有人为广州某运输公司。广州某运输公司作为船舶的登记经营人,对船舶运营使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责任。“粤广州货 XXX3”船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被告决定对广州某运输公7生效判决书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0)粤 72 行初 17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行终 1038 号。36司
60、罚款 12 万元。番禺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该处罚决定。广州某运输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广州某运输公司作为“粤广州货 XXX3”船登记经营人,应作为承担运输法律责任的主体。涉案船舶于夜间在广州狮子洋海域主航道违法倾倒废弃物,虽然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在查获该船时倾废行为已经完成,但从船舶航行中船身有明显涉水深度变化的水际线、船舱有明显的湿润淤泥残留、船舱泥门开关转盘痕迹、船上人员拒不停船接受检查并加速逃离倾倒海域等,海洋行政机关综合各方面证据推定该船存在违法倾废行为。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粤广州货 XXX3”船在执法人员登轮前向海中倾倒了废弃物。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复
61、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判决驳回广州某运输公司的诉讼请求。【法官点评】船舶挂靠在我国广泛存在,造成实际所有人、经营人与权属登记证书并不完全一致或根本不同。然而,被挂靠一方同意他人船舶挂靠经营,其应当依法承担被视为船舶运营主体的法律风险。另外,在海上行政执法中存在证据搜集和固定存在的天然困难,如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当事人采取将装载物品倒入海中等故意毁灭证据的行为,但其予以否认的,法院可以结合有关事实进行科学、合理的推测,推定违法行为的存在。37陈某良诉珠海海警局行政强制措施案8【案例要旨】对无权属登记“三无”船舶作出的行政行为,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不因其提供的权属证明
62、材料不够充分而否定。审判机关应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查后作出支持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处理。【案情及裁判】原告:陈某良被告:珠海海警局2022 年 2 月 8 日,珠海海警局在正常履职中,查获疑似从事违法走私活动的“三无”船舶,遂将涉案船舶拖回营区,并作出证据保全决定书,决定对涉案船舶暂时予以扣押。该决定书显示,涉案船舶船长 8 米、宽 2 米、深 0.60 米、马力为 300 匹,胶质船。在无法确定所有人的情况下,珠海海警局于 2 月 11 日依法发布公告寻找权利人。3 月 10 日,陈某良到海警机构要求领取涉案船舶,并提供了相应的权属证明,陈某良提供的证据显示,其本人所有的登记为生计渔船的
63、船舶船长 6.50 米,宽 1 米,深 0.80 米,马力为 40 匹,纤维船。珠海海警局依职权对陈某良进行了询问,向陈某良送达了上述证据保全决定书。陈某良无法提供对涉案船舶的证据,相反其提供的证据证明涉案船舶并非其登记在册的船舶。2022 年 6 月,相关部门认定涉案船舶为“三无”船舶。陈某良多次索要未果,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8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2)粤 72 行初 161 号。38生效判决认为,陈某良是否为适格原告主体,船舶登记证明只是船舶所有权的一种证明方式,是对抗他人提出对船舶权益的书面凭证。如果相对人对船舶具有实质控制权,仍可证明其对船舶的合法权益,没有证明文件也不
64、足以否定其对船舶的所有权。行政相对人对涉案船舶是否具有合法权益,但与该船是否属于“三无”船舶,为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查清。虽然陈某良提供的证据证明涉案船舶并非其登记在册的船舶,也无法提供其对涉案船舶的所有权的其他凭证,但只要其依据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对行政机关查获的无人看守物品进行认领,“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则其与涉诉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进而取得本案的原告主体资格。同时,广州海事法院在对涉诉行政行为进行实质审查的基础上,认为行政行为合法,依法判决驳回陈某良的诉讼请求。【法官点评】行政机关在正常履职中,查获涉嫌违法的无人看守物品如“三无”船舶,在一
65、时无法确定所有人的情况下,可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但在正式进行行政处理之前,应通过公告的方式寻找所有人。如认领人前来认领,只要该认领人提供了其对涉案财物具有合法权益的初步证据,认领人可取得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如果行政机关不认可认领人是无人看守物品的所有人,认领人即使“认领不能”也可取得原告主体资格,受理法院应对行政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即便是法院通过对原告提供证据进行了初步审39查,已证明涉案财物并非认领人所有、或认领人自身对涉案财务不具有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也不宜以原告与涉诉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为由,迳行裁定驳回起诉;而是应对涉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行政行
66、为是否合法作出认定,如被告行政行为确实合法、原告的诉请确无法律依据,则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0李某孝诉湛江霞山海事处、湛江海事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9【案例要旨】船上安置的作为生产工具的组合体,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船舶的必要组成部分,应结合物理结构、工作原理、作业用途等综合判定。【案情及裁判】原告:李某孝被告:湛江霞山海事处、湛江海事局2022 年 8 月 18 日,霞山海事处作出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暂扣一艘平板驳船,船体为钢质,长 11 米、宽 7.20米、深 1.50 米。李某孝认为,出租人雇船将浮箱长臂挖掘机拖往目的地途中,被连同长臂挖掘机一块扣押,直至其交
67、纳 3 万元罚款后,长臂挖掘机才被放行,浮箱并非船舶,不属于海事部门的管辖范围,其扣押行为违法,应赔偿李某孝经济损失。李某孝于 2022 年 11 月向法院提出确认两被告的扣押行为违法并共同赔偿非法扣押长臂挖掘机损失93,333.33 元的诉讼请求。生效判决认为,案涉行政强制行为由霞山海事处作出,而霞山海事处为独立的基层执法机构,依法有权作出案涉行政强制决定,因此霞山海事处为本案适格被告。湛江海事局并未作出被诉行政行为,并非本案的适格被告。案涉无动力平板驳船被查处地为湛江港东海大堤航道水域,被查处时正9生效判决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2)粤 72 行初 366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
68、3)粤行终 944 号。41被一艘渔船拖带,平板驳船由两个浮箱以及一台挖掘机组合而成,挖掘机液压管路与驳船支柱液压机连接。渔船船长接受询问时表示,计划将该平板驳船拖往东头山东侧水域从事蚝桩清理工作。因此该平板驳船被扣押时实质为移动式海上施工平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所规制的船舶。案涉无动力平板驳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文书。现案涉无动力平板驳船未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文书即运营作业,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故霞山海事处对其进行扣押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且扣押当时挖掘机与浮箱是组
69、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组成被拖带船,霞山海事处将挖掘机当作平板驳船的一部分同时予以扣押并无不妥。判决驳回李某孝的诉讼请求。【法官点评】本案的主要争议在于被扣押的平板驳船为无动力浮箱与挖掘机有机组合而成的水上施工设备,海事行政机关是否有权以未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文书即运营作业,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为由一并扣押挖掘机与浮箱。本案依法查明平板驳船的组成和工作原理,认定挖掘机和浮箱为涉案船舶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案行政强制措施针对的是该船舶违规作业的行为,依法支持海事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维护海上施工作业安全,维持广东沿海海事行政管理秩序,发挥海事行政审判定纷止争功能。
70、42湛江海事局申请执行福某轮船公司行政处罚非诉审查案10【案例要旨】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船用燃料导致空气污染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难于发现与查处。对此类案件要依靠群众,行政机关应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船舶排污行为,发动全社会共护碧海蓝天,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提供及时周到的司法服务,发挥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合力,坚持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案情及裁判】申请执行人:湛江海事局被执行人:福某轮船公司2022 年 9 月 3 日,湛江海事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福某轮船公司所属的某轮加注走私油料,在徐闻海安新港区排放黑烟污染环境,经现场检查,对船舶燃油进行取样送检。经检测显示该船燃油样品含硫量检测结果为 1.42%(超过标
71、准限值近三倍),该轮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湛江海事局遂按法定程序,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对福安某轮船公司处以 54,000 元罚款。广州海事法院审查认为,因福某轮船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中缴纳罚款义务。湛江海事局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广州海事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关于缴交罚款 54,000 元的裁定。10生效裁定案号:广州海事法院(2023)粤 72 行审 37 号。43【法官点评】本案系行政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予以查处的行政案件,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治海洋大气污染的鲜活案例,体现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人人参与共同防治海洋大气污染的关键作用。海事行政机关依据大气防治污染法,国务院主管部门颁布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案件查处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发挥新时代海事行政机关在查处海洋大气污染违法案件中的基础作用。该案是海事法院支持海事行政部门依法对因船舶用油质量不合格导致违法排放进行查处的典型案例,体现了海事司法保障对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作用。